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以及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之规定,集体产权房子是主要是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建造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,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,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不动产登记申请书;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三)不动产权属证书;
(四)不动产发生转移的证明;
(五)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,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;
(六)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;
(七)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。主要流程为申请人申请、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-不动产登记审核-申请人缴费-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中-发证。
2023-04-26 回复